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1]高检渎检发106号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渎职侵权检察厅 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二处、反渎职侵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二处、反渎职侵权局: ...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1]高检渎检发106号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渎职侵权检察厅
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二处、反渎职侵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二处、反渎职侵权局: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渎职侵权检察厅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两高”业务部门的做法,加强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中侦、诉、审三方的联系与配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办案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2011年6月14日
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2011年5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渎检厅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在高检院召开。高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高检院公诉厅厅长彭东、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文生,以及高法院刑二庭、高检院公诉厅、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公诉厅、渎职侵权检察厅通报了近年来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会议研究讨论了当前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达成了共识。
一、会议认为,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作为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_7-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密切配合,依法办理了一大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把党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好中办发[2010]37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着力解决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当前共同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侦查、公诉、审判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切实解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突出问题,推动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会议认为,要加大力度解决渎职侵权犯罪量刑偏轻问题。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不起诉率和缓免刑率偏高的现象,已经引起高检院和高法院的高度重视。高法院刑二庭、高检院公诉厅和渎职侵权检察厅要选择重点地区联合调研,分析总结渎职侵权犯罪的发案原因、特点、发展变化规律,重点剖析一批典型案例,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推动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健康发展。会议提出,要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疑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或规范性司法文件尽快出台。
三、会议认为,高法院刑二庭、高检院公诉厅、渎职侵权检察厅要建立完善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商定由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牵头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任务主要是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工作情况,交流沟通意见,解决有关问题。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牵头及时梳理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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