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授予协议

  期权授予序列号: _________ 期权授予协议 本期权授予协议( “ 本协议 ” )由以下双方于 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在 ______ 签署: (1)     ### ( “ 公司 ” ),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期权授予序列号:_________

期权授予协议

本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签署:

(1)    ###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范美美(被授权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权人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期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于____________日决议通过的《###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中。

期权授予的日期:____________日;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郭美美;

期权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4312**********4113

期权被授权人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10,000,000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即公司8,700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及对应股权;

期权被授权人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1元人民币/股(单位注册资本);

期权开始行使的日期(开始行权日):自授予日期起届满一(1)年之日;

期权的行权期限:自期权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届满日

被授权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意味着被授权人同意本协议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期权激励计划应优先。

1.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公司授予的期权之权利是基于被授权人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被授权人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被授权人已经获得并持有的激励股权,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回购被授权人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10条确定,存在第9条项下情形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2.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被授权人享有期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权人可行使期权的时间表:本协议授予的期权按如下的即得时间表可以由被授权人全部或部分行使:自开始行权日起,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被授权人可以行使该部分期权;随后三(3)年里,每满一(1)年,全部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即得日),被授权人可以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行权。

4.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从期权即得日至期权行使期限届满期间的任何时候,被授权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行权通知(定义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行权期限届满后,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5.        被授权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送达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权。行权通知应表明依期权要行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并且应同时附上支付认购价款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公司应代扣缴的税的全额现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额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陈述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项后,应尽快促使被授权人与代持股东签署代持协议,被授权人和代持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协助。

6.        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其获得的期权和/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

7.        被授权人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被授权人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被授权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被授权人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

8.        被授权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或服务终止,则在该终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权的购买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自动失效。

9.        被授权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将持有激励股权,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指示该被授权人将其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1)  被授权人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权人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  

(3)  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获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权人实质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实质上没有履行或拒绝履行作为公司员工或董事的义务(但因被授权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权人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财产、声誉或其他员工或董事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  

(6)  被授权人有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声誉或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7)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上述第(7)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遵照本协议第10条;上述第(1),(2),(3),(4),(5),(6)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为象征性价格,即零对价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为明确起见,回购价格均含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或追偿。

10.    被授权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有权但无义务以下列方式确定的价格(含税价格)指示该被授权人以该价格将其持有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 = 管理人依据公司最近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确定的持有的激励股权的公平市场价

11.    被授权人承诺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为协助公司或有关人行使本协议第9条和第10条规定的激励股权回购或受让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签署。为上述目的,被授权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授权人的全权代表以被授权人的名义并代替被授权人签署任何文件,以及为一切合法的行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被授权人亲自为这些行为。

12.    被授权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现有股东或其他代持人以协议代持方式代为持有激励股权。同时,被授权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励股权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优先购买权。

13.    保密

被授权人对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4.    违约

(1)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获得补偿。

(2)  如果需要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应有权被判定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ii)   该方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长的期限与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相同。

16.     争议的解决

(1)  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以下称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争议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3)  本条的上述规定不应阻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17.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若本协议与中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冲突,则双方均有义务按法律的规定进行修正。

18.    确认

(1)    被授权人确认收到一份期权激励计划,了解其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被授权人已审阅本协议所有条款,并有机会寻求法律意见,被授权人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

(2)    被授权人同意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期权激励计划下的任何权利和权益不应在计算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或其它类似项目时视为被授权人的工资或劳动收入。

(3)    参与期权激励计划不应视为在被授权人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4)    被授权人和公司确认期权激励计划并不赋予被授权人任何与被授权人聘用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影响被授权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时候有事由或无事由终止被授权人的聘用或服务的权利。

19.    其他规定

(1)    放弃

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    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    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不利于被授权人的修改,补充或变更。

(4)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兹证明,方或其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郭美美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东签字(盖章)

 

兹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代持股东,确认同意执行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中股权授予、代持及转让的规定,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存在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以前者为准。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

###

1.            行权  _______,本通知文末签署人(被授权人),特此根据###公司)董事会于____________日决议通过的《###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和被授权人与公司和代持股东于_____________日签署的《期权授予协议》(期权授予协议)定于_____________日行使被授权人的获得期权,购买公司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激励股份)。除非另有规定,本行权通知(本行权通知)没有定义的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载明的含义。

2.            支付价款。被授权人随本行权通知向公司或公司书面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方全额支付其行使期权购买激励股份的价款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全部税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            进一步行动。被授权人特此承诺其将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规定签署与其获得并持有激励股份相关的并经管理人确认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或代持协议)和提供相应协助。

4.            被授权人保证。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已经收到、审阅和理解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并同意受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5.            优先购买权。被授权人同意其购买的激励股份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规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优先购买权。

6.            税务咨询。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理解购买或处置激励股份可能使其承担税务负担。被授权人已经就此寻求了必要的咨询,并不依赖公司的税务建议。

7.            解释。本行权通知由管理人解释。管理人有关本行权通知的任何决定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8.            适用法律。本行权通知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全部协议。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是本行权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权通知、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构成公司和被授权人有关本行权通知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以前的有关该事项的任何理解和协议。

有鉴于此,本行权通知视为在文首日期做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地址:

 

 

名称

案例,1,办公环境,3,绑架罪法规,3,保外就医,1,暴力威胁,1,剥夺政治权利,3,不动产登记,1,不起诉,3,不认为是犯罪,1,财产价值,3,财产刑,5,残疾人,1,查封冻结,4,成功案例,6,重庆刑事法规,35,传销犯罪法规,2,逮捕,14,单位犯罪,13,单位受贿罪,1,盗窃罪法规,15,地沟油,2,电信网络犯罪法规,13,电子证据,4,调查取证,3,毒品管理,2,毒品相关罪名,10,毒品罪法规,44,渎职罪法规,23,渎职罪名,30,赌博犯罪法规,5,发回重审,2,法律法规,100,法律监督,2,法律实务,100,法律援助,4,法院电话,27,犯罪量刑,35,犯罪主体,1,犯罪罪名,1,妨害公务罪,1,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法规,6,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名,7,妨害婚姻罪名,2,妨害司法罪法规,9,妨害司法罪名,16,妨害文物管理罪法规,3,妨害文物管理罪名,9,房屋转让,1,非法经营罪法规,15,非法拘禁罪法规,3,非法证据,6,附带民事诉讼,6,附加刑,1,高空抛物,1,工伤待遇,5,公告,4,公司财产独立,1,公司类合同,65,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法规,8,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名,16,公益诉讼,4,共同犯罪,1,故意毁坏财物罪,1,故意杀人罪法规,3,拐卖妇女儿童罪法规,9,管辖,1,管制,1,管制刀具,1,广东刑事法规,1,归个人使用,3,贵州刑事法规,1,国家工作人员,5,国家机关证件,1,国家监察,2,国家赔偿,2,海上犯罪,2,合伙企业,2,合同范本,69,合同诈骗,1,核准追诉,1,黑恶犯罪法规,17,户口,1,缓刑,5,回避,1,会见,4,贿赂罪法规,22,婚姻家庭,18,机动车,1,羁押,8,继承,1,家庭暴力犯罪,1,价格认定,5,监视居住,4,监外执行,8,监狱,2,减刑假释,11,检测,1,检察建议,2,检察院,1,简易程序,1,建设工程,2,交通事故,23,交通肇事罪法规,1,戒毒,1,戒毒所,1,金融管理秩序罪法规,25,金融管理秩序罪名,30,金融纠纷,1,金融类合同,15,金融诈骗罪法规,12,金融诈骗罪名,8,经济犯罪,7,警察执法,6,拘留,2,拘留所,2,举报,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规,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规,2,拒执罪法规,6,聚众斗殴罪法规,1,聚众淫乱,1,军人违反职责罪法规,1,看守所,75,控告申诉,4,宽严相济,2,滥用职权罪法规,5,累犯,2,离婚,1,立案标准,16,利息,1,另案处理,1,漏罪,1,录音录像,7,律师费,1,律师团队,7,律师证券业务规范,5,律师执业保障,13,律师执业规则,7,卖淫嫖娼罪法规,5,卖淫嫖娼罪名,6,卖淫嫖娼罪实务,1,民法典,1,民间借贷,2,民事抗诉,1,民事立案,1,民事上诉,1,民事诉讼,4,虐待被监管人罪法规,1,挪用公款罪法规,16,挪用资金罪法规,6,盘问,2,碰瓷,1,骗购外汇罪法规,2,嫖宿幼女罪法规,1,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法规,6,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名,5,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15,破坏环境资源罪法规,27,期限,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2,枪支,4,强奸罪法规,5,强制措施,26,强制隔离,1,强制医疗,2,抢夺罪法规,6,抢劫罪法规,6,敲诈勒索罪法规,3,侵犯财产罪法规,49,侵犯财产罪名,1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规,5,侵犯国家秘密,2,侵犯民主权利罪名,7,侵犯名誉隐私罪名,6,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法规,24,侵犯生命健康罪名,6,侵犯性的决定权罪名,3,侵犯知识产权,1,侵犯知识产权罪法规,7,侵犯知识产权罪名,7,侵犯自由罪名,18,侵权纠纷,1,侵占罪法规,2,取保候审,5,扰乱公共秩序罪法规,36,扰乱公共秩序罪名,40,扰乱市场秩序罪法规,21,扰乱市场秩序罪名,13,扰乱无线电通讯,1,认罪认罚,8,山都文集,71,山都资讯,10,伤情鉴定,4,商业汇票,1,商业贿赂,1,上海刑事法规,1,社区矫正,2,涉医违法犯罪,1,申诉和监督,19,身份证,1,审查起诉,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法规,1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名,10,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法规,3,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名,5,食品药品安全,4,收费标准,5,收容教育,2,数罪并罚,5,司法鉴定,36,司法救助,3,司法协助,1,死缓,1,死刑,19,死刑辩护,6,贪污贿赂犯罪法规,35,贪污贿赂罪名,12,贪污罪法规,9,逃汇罪法规,1,套路贷,3,特定款物,1,特赦,1,提起公诉,5,田文昌,5,退赃退赔,1,脱逃,4,外国人犯罪,1,玩忽职守罪法规,6,网络主播,1,危害公共安全罪法规,37,危害公共卫生罪法规,7,危害公共卫生罪名,11,危害国防利益罪法规,2,危害国家安全罪,3,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1,危害税收征管罪法规,19,危害税收征管罪名,14,危险方法罪法规,9,危险方法罪名,5,危险驾驶,3,违法所得,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罪名,13,违反安全管理罪法规,8,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罪名,9,违反枪支弹药管理罪法规,12,违禁药品,1,伪基站,2,伪造证件印章法规,6,未成年人,19,侮辱诽谤罪法规,2,物业管理,1,现场勘验检查,2,邪教犯罪法规,4,泄密案件,1,新冠肺炎,1,信访,1,信用卡诈骗,1,刑罚法规,9,刑法时效,5,刑法综合,15,刑事辩护,19,刑事辩诉,1,刑事处罚,2,刑事法规,5,刑事复议复核,1,刑事管辖,30,刑事和解,1,刑事鉴定,30,刑事抗诉,6,刑事赔偿,2,刑事涉案财物,12,刑事申诉,6,刑事审判执行,46,刑事司法政策,2,刑事诉讼,52,刑事责任,6,刑事证据,17,行政诉讼,1,兴奋剂,1,虚假恐怖信息,1,虚假诉讼,2,虚拟货币,5,寻衅滋事罪,1,讯问,4,徇私枉法罪,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野生动物,1,移送犯罪,2,淫秽物品罪法规,6,淫秽物品罪名,5,狱内刑事,1,冤假错案,4,杂谈,1,再审,1,赃款赃物,1,赠予,1,诈骗罪法规,2,张明楷,6,浙江刑事法规,1,侦查,45,侦监与公诉,31,正当防卫,4,证人,1,证人证言,2,执行,1,职务犯罪,12,职务侵占罪法规,5,指导案例,40,指引,1,重点法规,17,专业服务,5,自首立功,6,自诉,2,走私罪法规,10,走私罪名,10,组织考试作弊罪,3,罪名解析,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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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都律师事务所: 期权授予协议
期权授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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