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在河南商丘永城市,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恶性事件。肇事者谭某为一年纪23岁女子,肇事女孩当晚与另外两名(刘某,男,24岁,学生;张某,女,21岁,永城市属企业职工)在烧烤店吃饭、饮酒后,一同搭乘由谭某驾驶的玛莎拉蒂轿车,先,就与停放在路边和行驶的大众轿车等8辆...
2019年7月3日,在河南商丘永城市,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恶性事件。肇事者谭某为一年纪23岁女子,肇事女孩当晚与另外两名(刘某,男,24岁,学生;张某,女,21岁,永城市属企业职工)在烧烤店吃饭、饮酒后,一同搭乘由谭某驾驶的玛莎拉蒂轿车,先,就与停放在路边和行驶的大众轿车等8辆轿车发生剐蹭,谭某即行逃逸,后,在一十字交叉路口,玛莎拉蒂极速冲撞上一辆正在等待绿灯的宝马轿车,宝马轿车被撞出上百米远,致宝马车爆燃,宝马车内2人(葛某,男,44岁;贾某,男,43岁)当场死亡、1人(驾驶员王某,男,31岁)受伤,肇事车内3人受伤。
肇事者谭某,刚从某职业学院毕业,其父母早年做皮革生意发家,家境富裕。
谭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到触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就谭某的行为及后果,该当适用哪一罪名及何种量刑作为惩处适当呢?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是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的行为,处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中谭某等三人饮了大量酒后,驾驶轿车乱窜,不但将先前的8辆轿车剐蹭,最终造成了严重的死亡事故,危险驾驶罪,不足以达到罪刑相适应的结果。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最重的处罚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前提是逃逸致人死亡。
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是过失犯罪也可以是故意犯罪,如果被认定为故意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谭某肇事后,当场被控制刑拘,不存在逃逸的可能性,交通肇事罪中处罚最重的逃逸致人死亡,是由于因肇事者逃逸行为导致被害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造成了人员死亡后果。这个事故中,谭某饮酒醉驾,在已经先剐蹭数辆机动车后,仍高速行驶,猛烈撞击等待绿灯的宝马车,其虽然没有故意犯罪的动机,但其行为已相当于故意犯罪行为,结果造成了宝马汽车爆燃,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对不特定车辆及人员有造成现实的危害性。因此谭某醉酒驾驶造成的后果,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并以故意量刑乃适当,即笔者认为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肇事者谭某,刚从某职业学院毕业,其父母早年做皮革生意发家,家境富裕。
谭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到触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就谭某的行为及后果,该当适用哪一罪名及何种量刑作为惩处适当呢?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是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的行为,处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中谭某等三人饮了大量酒后,驾驶轿车乱窜,不但将先前的8辆轿车剐蹭,最终造成了严重的死亡事故,危险驾驶罪,不足以达到罪刑相适应的结果。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最重的处罚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前提是逃逸致人死亡。
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是过失犯罪也可以是故意犯罪,如果被认定为故意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谭某肇事后,当场被控制刑拘,不存在逃逸的可能性,交通肇事罪中处罚最重的逃逸致人死亡,是由于因肇事者逃逸行为导致被害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造成了人员死亡后果。这个事故中,谭某饮酒醉驾,在已经先剐蹭数辆机动车后,仍高速行驶,猛烈撞击等待绿灯的宝马车,其虽然没有故意犯罪的动机,但其行为已相当于故意犯罪行为,结果造成了宝马汽车爆燃,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对不特定车辆及人员有造成现实的危害性。因此谭某醉酒驾驶造成的后果,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并以故意量刑乃适当,即笔者认为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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