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买卖的处理规则

作者:小言  2018/12/21        多重买卖简单来说就是一物二卖、一物数卖的情形。        买卖合同是社会生活最普遍、最常见、最基础的合同,实践中常常出现出卖人将同一标的物数次卖给不同人的情况。特别注意多重买卖与无权处分他人之物的本质区别:多重买卖中,出卖人在...

作者:小言  2018/12/21

       多重买卖简单来说就是一物二卖、一物数卖的情形。
       买卖合同是社会生活最普遍、最常见、最基础的合同,实践中常常出现出卖人将同一标的物数次卖给不同人的情况。特别注意多重买卖与无权处分他人之物的本质区别:多重买卖中,出卖人在多次签订合同时对标的物均享有所有权;无权处分中,出卖人对标的物转移所有权后再次出卖该物不再享有所有权。
       在此举几个简单例子帮助理解,并在下文进行简单分析:
1、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甲名下某处房屋卖给乙,后乙搬入生活但是一直未去办理过户。甲之后将房屋又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丙要求乙归还房屋。问题:①丙能否要回房②先后合同是否有效③乙能否请求变更房产登记④乙如何维权
2、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交付,后乙不在家,暂时请甲帮忙保管。甲又将电脑卖给了丙并直接交给了他。现乙回来要求丙返还电脑。问题:①乙的请求能否被支持②丙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3、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甲的货车卖给乙并交付给其使用,未办理车辆过户。后甲的朋友介绍丙买车,甲又将车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问题:①丙能否要求乙返还车辆②乙如何维权
    “遇到多重买卖该如何救济自己,法律会支持谁的诉讼请求”应该是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
一、对不动产多重买卖处理规则是:已登记>先合同。由于出卖人在先合同中未与买受人办理登记过户,所以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仍在出卖人手中。出卖人再次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办理过户是所有权人的处分权利。此时,前后合同均为有效合同。由于我国不动产所有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所以在不动产买卖中,对同一标的物数卖时审判要分情况处理:
⑴已经办理登记过户的即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其他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与出卖人的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⑵均未办理登记的,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与自己继续办理登记手续;所有权人也可以决定自己保留所有权或卖给买受人之外的其他人并登记过户(此时出卖人要承担全部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或与其中一位买受人办理过户(此时出卖人要承担其他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案例1分析:甲乙、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均有效,甲签订合同时均享有房屋所有权;甲丙间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此时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至丙;基于物权性质,丙有权要求乙返还房屋,甲予以协助;乙只能根据甲乙间买卖合同约定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二、根据2012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的内容,总结出对于普通动产和特殊动产多重买卖的处理规则:
⑴普通动产:已交付>已付款>先合同。 普通动产公示要件即交付。①多个买受人主张买卖合同均有效的,已经交付的取得动产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②均未交付的,已付款的可以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其他买受人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③均未付款的,先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其他买受人可主张违约责任。
       注意:无权处分情形。由于动产以交付占有为所有权转移,实践中常出现买受人取得动产所有权以后又因为某种原因使得出卖人继续占有该动产,此时对不知情的后买受人来说,他是有理由相信该不动产仍是出卖人的,因此后买受人根据善意制度,可以取得占有的该动产所有权。先买受人不能要求其返还,只能根据其与出卖人的合同请求违约赔偿。
       案例2分析:甲乙买卖合同有效并完成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至乙;后乙暂请甲保管,所有权还是乙的,甲附有一般保管义务;甲丙之间买卖合同并交付的效力要分情况对待①对外,丙有理由相信该动产为甲所有,是善意取得;②对内,甲无权处分乙所有的动产,产生不当得利。由于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要件,所以本案中丙已经取得动产所有权,乙无权要求丙返还。乙只能要求甲返还不当得利并承担赔偿责任。
⑵特殊动产:已交付>已登记>先合同。  特殊动产公示要件即交付并登记,且自交付即转移所有权。多个买受人均主张合同有效,已交付的可以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并要求他人协助登记;均未交付的,已经履行价款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其他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未交付未付款的,先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其他买受人可根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案例3分析:甲乙签订合同并已完成交付,此时该车辆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而后甲丙签订合同并完成登记手续,此时乙的期待登记权利受损害,乙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该车的所有权,并要求甲丙协助自己变更登记手续;丙不能要求乙返还车辆,只能根据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务中应特别注意特殊动产的处理规则!最有效快捷的纠纷处理方式还是当事人之间应当达成合意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名称

案例,1,办公环境,3,绑架罪法规,3,保外就医,1,暴力威胁,1,剥夺政治权利,3,不动产登记,1,不起诉,3,不认为是犯罪,1,财产价值,3,财产刑,5,残疾人,1,查封冻结,4,成功案例,6,重庆刑事法规,35,传销犯罪法规,2,逮捕,14,单位犯罪,13,单位受贿罪,1,盗窃罪法规,15,地沟油,2,电信网络犯罪法规,13,电子证据,4,调查取证,3,毒品管理,2,毒品相关罪名,10,毒品罪法规,44,渎职罪法规,23,渎职罪名,30,赌博犯罪法规,5,发回重审,2,法律法规,100,法律监督,2,法律实务,102,法律援助,4,法院电话,27,犯罪量刑,35,犯罪主体,1,犯罪罪名,1,妨害公务罪,1,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法规,6,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名,7,妨害婚姻罪名,2,妨害司法罪法规,9,妨害司法罪名,16,妨害文物管理罪法规,3,妨害文物管理罪名,9,房屋转让,1,非法经营罪法规,15,非法拘禁罪法规,3,非法证据,6,附带民事诉讼,6,附加刑,1,高空抛物,1,工伤待遇,6,公告,4,公司财产独立,1,公司类合同,65,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法规,8,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名,16,公益诉讼,4,共同犯罪,1,故意毁坏财物罪,1,故意杀人罪法规,3,拐卖妇女儿童罪法规,9,管辖,1,管制,1,管制刀具,1,广东刑事法规,1,归个人使用,3,贵州刑事法规,1,国家工作人员,5,国家机关证件,1,国家监察,2,国家赔偿,2,海上犯罪,2,合伙企业,2,合同范本,69,合同诈骗,1,核准追诉,1,黑恶犯罪法规,17,户口,1,缓刑,5,回避,1,会见,4,贿赂罪法规,22,婚姻家庭,18,机动车,1,羁押,8,继承,1,家庭暴力犯罪,1,价格认定,5,监视居住,4,监外执行,8,监狱,2,减刑假释,11,检测,1,检察建议,2,检察院,1,简易程序,1,建设工程,2,交通事故,23,交通肇事罪法规,1,戒毒,1,戒毒所,1,金融管理秩序罪法规,25,金融管理秩序罪名,30,金融纠纷,1,金融类合同,15,金融诈骗罪法规,12,金融诈骗罪名,8,经济犯罪,7,警察执法,6,拘留,2,拘留所,2,举报,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规,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规,2,拒执罪法规,6,聚众斗殴罪法规,1,聚众淫乱,1,军人违反职责罪法规,1,看守所,75,控告申诉,4,宽严相济,2,滥用职权罪法规,5,累犯,2,离婚,1,立案标准,16,利息,1,另案处理,1,漏罪,1,录音录像,7,律师费,1,律师团队,7,律师证券业务规范,5,律师执业保障,13,律师执业规则,7,卖淫嫖娼罪法规,5,卖淫嫖娼罪名,6,卖淫嫖娼罪实务,1,民法典,1,民间借贷,2,民事抗诉,1,民事立案,1,民事上诉,1,民事诉讼,4,虐待被监管人罪法规,1,挪用公款罪法规,16,挪用资金罪法规,6,盘问,2,碰瓷,1,骗购外汇罪法规,2,嫖宿幼女罪法规,1,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法规,6,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名,5,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15,破坏环境资源罪法规,27,期限,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2,枪支,4,强奸罪法规,5,强制措施,26,强制隔离,1,强制医疗,2,抢夺罪法规,6,抢劫罪法规,6,敲诈勒索罪法规,3,侵犯财产罪法规,49,侵犯财产罪名,1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规,5,侵犯国家秘密,2,侵犯民主权利罪名,7,侵犯名誉隐私罪名,6,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法规,24,侵犯生命健康罪名,6,侵犯性的决定权罪名,3,侵犯知识产权,1,侵犯知识产权罪法规,7,侵犯知识产权罪名,7,侵犯自由罪名,18,侵权纠纷,1,侵占罪法规,2,取保候审,5,扰乱公共秩序罪法规,36,扰乱公共秩序罪名,40,扰乱市场秩序罪法规,21,扰乱市场秩序罪名,13,扰乱无线电通讯,1,认罪认罚,8,山都文集,71,山都资讯,10,伤情鉴定,4,商业汇票,1,商业贿赂,1,上海刑事法规,1,社区矫正,2,涉医违法犯罪,1,申诉和监督,19,身份证,1,审查起诉,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法规,1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名,10,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法规,3,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名,5,食品药品安全,4,收费标准,5,收容教育,2,数罪并罚,5,司法鉴定,36,司法救助,3,司法协助,1,死缓,1,死刑,19,死刑辩护,6,贪污贿赂犯罪法规,35,贪污贿赂罪名,12,贪污罪法规,9,逃汇罪法规,1,套路贷,3,特定款物,1,特赦,1,提起公诉,5,田文昌,5,退赃退赔,1,脱逃,4,外国人犯罪,1,玩忽职守罪法规,6,网络主播,1,危害公共安全罪法规,37,危害公共卫生罪法规,7,危害公共卫生罪名,11,危害国防利益罪法规,2,危害国家安全罪,3,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1,危害税收征管罪法规,19,危害税收征管罪名,14,危险方法罪法规,9,危险方法罪名,5,危险驾驶,3,违法所得,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罪名,13,违反安全管理罪法规,8,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罪名,9,违反枪支弹药管理罪法规,12,违禁药品,1,伪基站,2,伪造证件印章法规,6,未成年人,19,侮辱诽谤罪法规,2,物业管理,1,现场勘验检查,2,邪教犯罪法规,4,泄密案件,1,新冠肺炎,1,信访,1,信用卡诈骗,1,刑罚法规,9,刑法时效,5,刑法综合,15,刑事辩护,19,刑事辩诉,1,刑事处罚,2,刑事法规,5,刑事复议复核,1,刑事管辖,30,刑事和解,1,刑事鉴定,30,刑事抗诉,6,刑事赔偿,2,刑事涉案财物,12,刑事申诉,6,刑事审判执行,46,刑事司法政策,2,刑事诉讼,52,刑事责任,6,刑事证据,17,行政诉讼,1,兴奋剂,1,虚假恐怖信息,1,虚假诉讼,2,虚拟货币,5,寻衅滋事罪,1,讯问,4,徇私枉法罪,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野生动物,1,移送犯罪,2,淫秽物品罪法规,6,淫秽物品罪名,5,狱内刑事,1,冤假错案,4,杂谈,1,再审,1,赃款赃物,1,赠予,1,诈骗罪法规,2,张明楷,6,浙江刑事法规,1,侦查,45,侦监与公诉,31,正当防卫,4,证人,1,证人证言,2,执行,1,职务犯罪,12,职务侵占罪法规,5,指导案例,40,指引,1,重点法规,17,专业服务,5,自首立功,6,自诉,2,走私罪法规,10,走私罪名,10,组织考试作弊罪,3,罪名解析,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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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都律师事务所: 多重买卖的处理规则
多重买卖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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