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两则随感

律师随感录一 法律法规统治着全国人民,统治意味着阶级斗争,这是胜利者的工具,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受众者是胜利者,宪法与政治理论告诉我们的。生活中大多行为都与法律扯上了关系,律师者贩卖法律者也,头顶荆棘之冠,旁观者称赏,不能负了这个名号。 我的记忆中,在拿执业证的时候,并没有宣誓的仪式...

律师随感录一

法律法规统治着全国人民,统治意味着阶级斗争,这是胜利者的工具,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受众者是胜利者,宪法与政治理论告诉我们的。生活中大多行为都与法律扯上了关系,律师者贩卖法律者也,头顶荆棘之冠,旁观者称赏,不能负了这个名号。

我的记忆中,在拿执业证的时候,并没有宣誓的仪式,《律师法》里也没有规定要履行宣誓的义务,这是虚的东西,没有实质的意义,立法者也许这样考虑的。宣誓其实大有深意,我们没有在一种庄严肃穆的仪式中喊出那可贵的信念,虽然说不上是缺陷,但始终是一种遗憾。古时有出师祭旗,歃血为盟,现代社会更多的是依靠法律的约束。逐渐达到从行为上规范人内心的目的。

英美港的仪式非常庄严认真,也许就像牧师的虔诚布道,这是一种对心灵的鞭笞,从执业之初就在心中埋下一颗种子,一种情感。虽然只有几分钟的过场,但它向世人作了重要的昭示。即使是虚无飘渺,也聊胜于无。

任何一种职业的从业者,都可能将自己看作是某种信念的信徒,别人不给提供一种洗礼的场所,但自己内心却可以有不同的追求。从堕落中翻腾,于困扼中反击这个需要信念的支持。如僧侣历千山万水,箪食瓢饮,从最艰苦的境遇中修炼自己。他是为了什么,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因为他想成为佛陀。时刻在独处的环境中自问,现在是如何,以后该如何。这是成长的开始,也是修行的源动力。

每个法律职业者,初衷的坚定不容怀疑,只要踏入这个范围。生存中以求得升华,可能就是每日自然简单的经历。



律师随感录二

法律看似有形却无形,有形有载体彰显也它无孔不入的渗透力,无形的约束存在于规范与现实的来回穿梭,如果没有人的操作,它的存在只是一纸空文。

每年都有新的规定出来,立法者有计划的实施着,同时也是社会变迁产生的任务,必须和发展相一致是这它繁杂的必然。

烟海般的资料要去熟悉,大学的学习没有让我在意这个问题,切实的需求是动力的来源,直到实际的操作才逼迫着你不得不翻检令人枯萎的条款。也许从来没有从内心的爱,但它却时刻存在于我的需求中。

从来不知接下来会碰到什么事情,知识的储备永远令人捉襟见肘。但是常常会有给人思考的余地,缓和一下馈乏的尴尬。要对一个看似简单的法律问题的解答,涉及的面却广而大。抓住事物的本质属性,掌握一个比较好的方法以快速进入状态是需要初入行者考虑的事。

对法律实务的处理,收集相关依据为至关重要第一步,平时即应当尽可能地熟悉各类型纠纷所涉及的规范要件。如果不是非常熟悉就要善于快速寻找,我佩服的是记忆力与归纳力好的人,能将文字的规范灵活的运用于实际这是快速入行的优势。如果不能则要善于抓住重点,重点的基本法律法规应当有一定的熟练程度,至少要将具体问题立刻反映在相关的规则中,是否非常明白不是很关键,但一定要翻书查资料,不能将就,以自己的个人理解来判断重要的事实问题。如今的网上能找到各种问题的答案,但最好是从书本上去参考各种法规的释义或理解与适用。对于同一法律规则要接触到各种各样案情的情况来验证,勤于翻书才能防止一厢情愿的错误。

基本条款的背后有丰富的社会背景与法律内涵,如果没有丰富的阅历是不容易看透背后的旨意,即使阅历十分丰富也不可能对庞杂的法律规范面面俱到,何况是潜龙勿用的初级阶段。

所说的熟透的困难即在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困难,眼睛在案情与规范之间不停穿梭往复,是我们的基本工作。凭自认为道理通畅的感觉,说话、办事与写文书难免会犯错。这种工作不需要有太多的感情流露,感情的冲动往往与和谐的社会规律相左,也不容易正确的代表真实情况。即使是为了感情倾述的必要也必须得到适度的控制。以解决扯皮为生的人,不停的碰到宣泄的人,时间一长总是会疲乏,律师与法官都一样,完全的任由当事人发挥感情并不能很好解决问题。善于引导其思维,疏通其情感,不能因为疲乏而屏蔽一切情感的表达。讲法的人需注重讲感情。

昨天我开一个赡养纠纷的庭,八十岁的母亲起诉五个子女索要赡养费。庭审中她五个子女可以说是齐心协力,一致不同意给母亲赡养费,在辩论中,五个子女时时打断老母亲的说话,她对我说:“你看嘛,他们就是这样,我一说话说把我吼到。”我看这个情况如果不让她发挥一下,将她自己的想法倾述出来是不行,于是对于无关的一些言语我也没有提醒她,法官也看出来了,也没有打扰。虽然她说了很多,对于案情的处理没有实质的影响,但我们必须提供一个让她充分表达的机会。

对资料熟悉是进行法律推理与实务分析的前提,可介绍的是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与上海法官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二书,后书的方法源自于前书,结合的大陆具体的法律规范,将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轨迹作了科学的归纳与提炼,于法官的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同时律师也要对法官的办案思考过程作充分的了解,知己知彼,法官不能说是律师的对手,但裁判需要几方的努力,在专业知识上的契合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实质的维护。

名称

案例,1,办公环境,3,绑架罪法规,3,保外就医,1,暴力威胁,1,剥夺政治权利,3,不动产登记,1,不起诉,3,不认为是犯罪,1,财产价值,3,财产刑,5,残疾人,1,查封冻结,4,成功案例,6,重庆刑事法规,35,传销犯罪法规,2,逮捕,14,单位犯罪,13,单位受贿罪,1,盗窃罪法规,15,地沟油,2,电信网络犯罪法规,13,电子证据,4,调查取证,3,毒品管理,2,毒品相关罪名,10,毒品罪法规,44,渎职罪法规,23,渎职罪名,30,赌博犯罪法规,5,发回重审,2,法律法规,100,法律监督,2,法律实务,102,法律援助,4,法院电话,27,犯罪量刑,34,犯罪主体,1,犯罪罪名,1,妨害公务罪,1,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法规,6,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名,7,妨害婚姻罪名,2,妨害司法罪法规,9,妨害司法罪名,16,妨害文物管理罪法规,3,妨害文物管理罪名,9,房屋转让,1,非法经营罪法规,15,非法拘禁罪法规,3,非法证据,6,附带民事诉讼,6,附加刑,1,高空抛物,1,工伤待遇,6,公告,4,公司财产独立,1,公司类合同,65,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法规,8,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名,16,公益诉讼,4,共同犯罪,1,故意毁坏财物罪,1,故意杀人罪法规,3,拐卖妇女儿童罪法规,9,管辖,1,管制,1,管制刀具,1,广东刑事法规,1,归个人使用,3,贵州刑事法规,1,国家工作人员,5,国家机关证件,1,国家监察,2,国家赔偿,2,海上犯罪,2,合伙企业,2,合同范本,69,合同诈骗,1,核准追诉,1,黑恶犯罪法规,17,户口,1,缓刑,5,回避,1,会见,4,贿赂罪法规,22,婚姻家庭,18,机动车,1,羁押,8,继承,1,家庭暴力犯罪,1,价格认定,5,监视居住,4,监外执行,8,监狱,2,减刑假释,11,检测,1,检察建议,2,检察院,1,简易程序,1,建设工程,2,交通事故,23,交通肇事罪法规,1,戒毒,1,戒毒所,1,金融管理秩序罪法规,25,金融管理秩序罪名,30,金融纠纷,1,金融类合同,15,金融诈骗罪法规,12,金融诈骗罪名,8,经济犯罪,7,警察执法,6,拘留,2,拘留所,2,举报,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规,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规,2,拒执罪法规,6,聚众斗殴罪法规,1,聚众淫乱,1,军人违反职责罪法规,1,看守所,75,控告申诉,4,宽严相济,2,滥用职权罪法规,5,累犯,2,离婚,1,立案标准,16,利息,1,另案处理,1,漏罪,1,录音录像,7,律师费,1,律师团队,7,律师证券业务规范,5,律师执业保障,13,律师执业规则,7,卖淫嫖娼罪法规,5,卖淫嫖娼罪名,6,卖淫嫖娼罪实务,1,民法典,1,民间借贷,2,民事抗诉,1,民事立案,1,民事上诉,1,民事诉讼,4,虐待被监管人罪法规,1,挪用公款罪法规,16,挪用资金罪法规,6,盘问,2,碰瓷,1,骗购外汇罪法规,2,嫖宿幼女罪法规,1,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法规,6,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名,5,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15,破坏环境资源罪法规,27,期限,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2,枪支,4,强奸罪法规,5,强制措施,26,强制隔离,1,强制医疗,2,抢夺罪法规,6,抢劫罪法规,6,敲诈勒索罪法规,3,侵犯财产罪法规,49,侵犯财产罪名,1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规,5,侵犯国家秘密,2,侵犯民主权利罪名,7,侵犯名誉隐私罪名,6,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法规,24,侵犯生命健康罪名,6,侵犯性的决定权罪名,3,侵犯知识产权,1,侵犯知识产权罪法规,7,侵犯知识产权罪名,7,侵犯自由罪名,18,侵权纠纷,1,侵占罪法规,2,取保候审,5,扰乱公共秩序罪法规,36,扰乱公共秩序罪名,40,扰乱市场秩序罪法规,21,扰乱市场秩序罪名,13,扰乱无线电通讯,1,认罪认罚,8,山都文集,71,山都资讯,10,伤情鉴定,4,商业汇票,1,商业贿赂,1,上海刑事法规,1,社区矫正,2,涉医违法犯罪,1,申诉和监督,19,身份证,1,审查起诉,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法规,1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名,10,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法规,3,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名,5,食品药品安全,4,收费标准,5,收容教育,2,数罪并罚,5,司法鉴定,36,司法救助,3,司法协助,1,死缓,1,死刑,19,死刑辩护,6,贪污贿赂犯罪法规,35,贪污贿赂罪名,12,贪污罪法规,9,逃汇罪法规,1,套路贷,3,特定款物,1,特赦,1,提起公诉,5,田文昌,5,退赃退赔,1,脱逃,4,外国人犯罪,1,玩忽职守罪法规,6,网络主播,1,危害公共安全罪法规,37,危害公共卫生罪法规,7,危害公共卫生罪名,11,危害国防利益罪法规,2,危害国家安全罪,3,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1,危害税收征管罪法规,19,危害税收征管罪名,14,危险方法罪法规,9,危险方法罪名,5,危险驾驶,3,违法所得,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罪名,13,违反安全管理罪法规,8,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罪名,9,违反枪支弹药管理罪法规,12,违禁药品,1,伪基站,2,伪造证件印章法规,6,未成年人,19,侮辱诽谤罪法规,2,物业管理,1,现场勘验检查,2,邪教犯罪法规,4,泄密案件,1,新冠肺炎,1,信访,1,信用卡诈骗,1,刑罚法规,9,刑法时效,5,刑法综合,15,刑事辩护,19,刑事辩诉,1,刑事处罚,2,刑事法规,5,刑事复议复核,1,刑事管辖,30,刑事和解,1,刑事鉴定,30,刑事抗诉,6,刑事赔偿,2,刑事涉案财物,12,刑事申诉,6,刑事审判执行,46,刑事司法政策,2,刑事诉讼,52,刑事责任,6,刑事证据,17,行政诉讼,1,兴奋剂,1,虚假恐怖信息,1,虚假诉讼,2,虚拟货币,5,寻衅滋事罪,1,讯问,4,徇私枉法罪,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野生动物,1,移送犯罪,2,淫秽物品罪法规,6,淫秽物品罪名,5,狱内刑事,1,冤假错案,4,杂谈,1,再审,1,赃款赃物,1,赠予,1,诈骗罪法规,2,张明楷,6,浙江刑事法规,1,侦查,45,侦监与公诉,31,正当防卫,4,证人,1,证人证言,2,执行,2,职务犯罪,12,职务侵占罪法规,5,指导案例,40,指引,1,重点法规,17,专业服务,5,自首立功,6,自诉,2,走私罪法规,10,走私罪名,10,组织考试作弊罪,3,罪名解析,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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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两则随感
律师两则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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